2023秋季新生就醫政策常見問題
1.大學生基本醫療保障待遇享受的起止時間是什麼?
答:大學生按照年度标準繳費,于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本市相應的居民醫保待遇;未按時繳納醫療保險費的,不能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秋季入學的新生(每年9月起),承諾參加下一年度本市居民醫保,并按規定完成參保繳費的,自入學起即可享受本市居民醫保待遇。8月注冊的新生,經參保确認及承諾後,當年度居民醫保待遇起止時間為9月1日至當年12月31日。
2.大學生可以中途參保嗎?待遇起止時間是什麼?
答:所謂中途參保,指自然年度中途,申請參加當年度的居民醫保。大學生可以中途參保。按照年度标準繳費後,通過各院校申報,自繳費次月至當年12月31日,享受相關居民醫保待遇。
大學生畢業後至當年居民醫保年度結束期間(12月31日)符合其他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條件,并參加其他基本醫療保險的,按險種轉換的相關規定執行。
3.秋季入學的新生,如何參加本市居民醫保?
答:2023年秋季起,新生報到注冊後,由所在院校通過“一網通辦”門戶,及時上傳報到注冊學生信息,學生通過随申辦APP-居保參保确認事項,完成參保确認及承諾參加下一年度居民醫保。參保确認及承諾的次日,醫保部門為新生建立居保賬戶(個人免繳2023年度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每年秋季報到注冊的新生,經參保确認及承諾後,當年度居民醫保待遇享受起止時間為入學之日至當年12月31日;8月報到注冊的新生,經參保确認及承諾後,當年度居民醫保待遇起止時間為9月1日至當年12月31日;無法注冊随申辦的學生,可以由院校指定人員批量确認。
新生“居保參保确認”事項,自下一年度居民醫保集中參保繳費期開始,同步暫停。集中參保繳費期開始後,以院校申報的下一年度參保繳費人員信息為準,申報名單内的學生建立下一年度居民醫保賬戶,享受相應居民醫保待遇。
4.今年剛考入本市高校,原來在上海已有居保待遇,是否還要進行“居保參保确認”?
答:需要進行确認。2023年秋季,報到注冊為本市大學生的人員,如果2023年已參加本市居民醫保(少兒身份轉大學生身份,或普通居民身份轉大學生身份),也需要通過随申辦-居保參保确認事項,承諾參加下一年度居民醫保,醫保部門在收到參保确認申請後,會自動轉換參保人員身份。
5.2023年,如果同時被本市兩所高等院校錄取,“居保參保确認”時,如何操作?
答:理論上這種情況是不存在的。“居保參保确認”事項以院校申報的“報到注冊”名單為基礎,報到注冊理論上隻能發生在一所院校。
如上述情況真實存在,通過随申辦-居保參保确認事項,申請參保确認時,會同時顯示兩所院校的“報到注冊”信息,由申請人自行勾選确認,并簽訂參保承諾書。
6.已參加外省市基本醫療保險,可以不參加本市大學生居民醫保嗎?享受的待遇有何不同?
答:根據國家醫保的相關文件,鼓勵各類全日制本專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參加高校所在地的基本醫療保險。錄取當年,已參加外省市基本醫療保險的本市大學生,可以按本人意願維持原參保關系。但在本市校内定點醫療機構,暫時無法持社會保障卡、刷醫保電子憑證直接結算,無法與參加本市居民醫保的大學生享受同等醫保待遇。
提醒:參加外省市醫保的大學生,需辦理異地備案手續,在本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校内定點醫療機構除外),持外省市社會保障卡或醫保電子憑證就醫,享受外省市相應的醫保待遇。
7.大學生在外省市發生的醫療費用如何結算?
答:寒暑假期間,大學生在外省市就診的情況較多。大學生按規定辦理異地就醫備案手續後,在外省市發生的醫療費用可跨省直接持社會保障卡或刷醫保電子憑證結算;未實現跨省異地直接結算的省市,本人可現金墊付後,回本市醫保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申請報銷;也可選擇線上申請,但需郵寄醫療費收據及病史等材料(以線上辦理時的提示為準)。異地結算,遵循“就醫地目錄,參保地政策”的原則。
8.大學生發生的急診費用是否可以申請報銷?
答:可以。急診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個人現金墊付後,可在憑證開具之日起的6個月内,憑本人就醫憑證、醫療費收據以及相關病史資料,到本市的醫保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申請報銷或通過線上渠道申請報銷。
零星報銷線上辦理方式:
1.随申辦APP-醫療費報銷一件事;
2.一網通辦PC端,搜索“城鄉居民醫保零星報銷+院校所在區”,選擇“立即辦理”,使用本人随申辦APP掃碼登陸後辦理。
提醒:(1)能使用醫保電子憑證就醫結算的,建議就診時直接使用,避免墊付與事後零星報銷的不便。線上辦理須上傳的必要材料:身份證、社會保障卡、銀行卡、病史資料、醫藥費專用收據(所有材料均以PDF格式上傳)。
(2)秋季入學新生,在本市居民醫保賬戶正式啟用前,報到注冊後發生的個人現金墊付醫療費用:①校内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回校内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退費後重新持社會保障卡或刷醫保電子憑證結算;②校外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按上述方式申請零星報銷。
9.大學生不繳費可以在校内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享受大學生醫保待遇嗎?
答:不繳費,不能享受本市居保待遇。
未按規定辦理參保繳費的大學生,在本市校内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全部由個人承擔。
10.如何辦理異地就醫備案手續?
答:可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自助辦理異地備案手續。辦理成功後,異地備案立即生效。具體路徑:
方式一:下載“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在線辦理-異地備案,根據提示完成異地就醫備案手續。
方式二:登錄支付寶,搜索“國家醫保服務平台”小程序,按提示完成異地就醫備案手續。
方式三:登錄微信,搜“國家醫保局”公衆号,“微服務”中找到“國家異地就醫備案”,或直接搜 “國家異地就醫備案”小程序,按提示完成異地就醫備案手續。
11.辦理異地就醫備案手續後,再回本市就醫的,是否需取消備案登記?
答:無需取消備案登記手續。
異地就醫備案登記有效期内,在本市與備案地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異地醫療機構需開通異地直接結算功能),均可持社會保障卡或醫保電子憑證就醫。
提醒:同時間點發生兩地就醫行為的,會被列入重點監管範圍,需接受事後監管。
12.成功申領醫保電子憑證後,無法刷碼結算應該如何處理?
答:1.在外省市參加過基本醫療保險,外省市的參保信息,如姓名、證件号碼等與本市參保信息不符,或人員身份信息校驗不通過等,在本市居民醫保參保後,可能會發生參保信息無法同步至國家醫保統一信息平台的情況。解決辦法:由院校詢轄區醫保中心,醫保經辦機構排查具體情況後處理,在此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以零星報銷方式處理(校内醫療機構除外)。
2.在本市某醫療機構首次就診,網上成功預約挂号後,至定點醫療機構卻無法持醫保電子憑證就診。解決辦法:需至醫療機構挂号窗口或自助設備上進行身份信息綁定後,才能持醫保電子憑證結算。
13.社會保障卡與醫保電子憑證有何不同?
答:“醫保電子憑證”是由國家醫保信息服務平台統一生成,是基于醫保基礎信息庫為全體參保人員生成的醫保身份識别電子介質。實現不帶實體卡即可直接就醫結算。醫保電子憑證的二維碼及條形碼均為動态碼,安全性較高。
“社會保障卡”作為就醫的實體憑證之一,還具備如交通出行、金融服務、旅遊觀光、待遇領取、文化體驗、社會保障……等功能。具體可咨詢12345或關注“上海社保卡”微信公衆号。
從就醫層面看,兩者的就診結算功能是一樣的。
14.無法申領醫保電子憑證(也稱“醫保碼”),如何就醫?
答:1.證件類型為身份證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人員,在正常參保後,一般均可申領醫保電子憑證。
2.證件類型為護照、台胞證、僑胞證、港澳居民來往内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人員,在正常參保後,可能存在無法申領醫保電子憑證的情況,如需就醫,可至就近的醫保經辦機構申領社會保障卡(醫療保險專用),俗稱“醫保卡”,不是社會保障卡。可憑“醫保卡”就診。
15.沒有《門急診就醫記錄冊》,如何申領?不申領影響就醫嗎?
答:1.個人可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至就近的醫保經辦機構申領,立等可取。也可通過随申辦市民雲APP申領(随申辦首頁-底部-辦事-服務大廳-按部門-市醫保局-辦理就醫記錄冊的申領、更換、補發;或首頁搜索“辦理就醫記錄冊”,選擇辦理就醫記錄冊的情形,根據提示完成申請。
提醒:通過線上渠道申請的,個人需支付快遞費用。
2.對于刷醫保電子憑證就醫結算的人員,不申領《門急診就醫記錄冊》一般不會影響就醫。
16.大學生可以申請納入家庭共濟網嗎?
答:享受本市居民醫保待遇的大學生,如父母是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且符合家庭共濟網組建人條件的,可以由父母作為組建人(即出資人),将本市大學生作為成員納入家庭共濟網。
家庭共濟網資金的使用分“共濟繳費”與“共濟支付”。組建人選擇“共濟繳費”的,可以為成員繳納居民醫保參保費;組建人選擇“共濟支付”的,成員可以使用家庭共濟資金,支付在醫保定點醫藥機構中發生的自負費用。
有關家庭共濟網的政策,可撥打12393咨詢,或通過随申辦市民雲APP-搜索“共濟”,進入“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專區進行了解。
17.大學生持卡或刷碼可以在本市藥店購藥嗎?
答:1.享受本市居民醫保待遇的大學生,以家庭共濟成員身份,由父母作為家庭共濟網組建人(即出資人),父母選擇共濟方式為“共濟支付”的,大學生可持本人的社會保障卡或醫保電子憑證在本市醫保定點零售藥店購藥、購買部分指定的醫用耗材及器械。
2.就診醫療機構開具外配電子處方的,大學生可憑醫保電子憑證在本市定點零售藥店,購買醫保電子處方上對應的藥品,執行與開具處方的定點醫療機構相同的門診支付政策。
18.大學生是否可以享受本市居保大病待遇?
答:1.大學生參保本市居保後,即可同步享受居保大病待遇。待遇享受起止時間與居保待遇享受起止時間一緻。
2.大學生罹患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療、腎移植抗排異治療、惡性腫瘤治療(化學治療、内分泌特異治療、放射治療、同位素治療、介入治療、中醫治療)、部分精神病病種治療(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躁狂症、強迫症、精神發育遲緩伴發精神障礙、癫痫伴發精神障礙、偏執性精神病)、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等,在本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符合本市醫保報銷範圍的費用,在居民醫保結算後,個人自負的部分可由大病保險資金再報銷60%,本市低保、低收入家庭成員再報銷65%。
3.居保大病理賠經辦服務,由保險公司承辦。本市承辦城鄉居民大病理賠的保險公司有四家,分别是: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國人民财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及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大學生罹患上述大病的,在居民醫保結算後,個人可在上述四家保險公司範圍内任選一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選擇後一個待遇享受年度内不變)。申請理賠的材料及相關要求,請咨詢選定的商業保險公司。
19.本市困難大學生參加居保的補助政策有何變化?
答:1.本市低保家庭大學生的個人參保繳費及門急診起付标準繼續享受政府補助,可到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請減免。
2.本市重殘大學生的個人參保繳費及門急診、住院起付标準享受政府補助。本市重殘大學生個人不繳費。其所發生的門急診、住院起付标準,可到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請減免。
3.各院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個人參保繳費及門急診、住院起付線标準,可由各院校幫助解決。
20.大學生畢業後,參加職工醫保或居民醫保,是否需要申請終止大學生居保待遇?如何辦理?
答:1.大學生畢業後,在本市工作,參加本市職工醫保的,無需辦理終止大學生居保的手續,醫保部門自動銜接職工醫保。
2.大學畢業後,至外省市工作,參加外省市職工醫保或居民醫保的,個人可向各區醫保中心提出終止大學生居保待遇的申請,填寫《居民醫保賬戶終止申請》、同時提供有效身份證件複印件、代辦人有效身份證複印件,由市醫保中心進行居保賬戶終止處理。
3.待本市“城鄉居民醫保賬戶暫停申請”功能在“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的地方專區正式上線運行後,個人可線上辦理居保賬戶暫停申請。上線後将由區醫保中心通知到各本市各院校。
21.可以通過哪些途徑了解更多醫保相關政策?
答:1.推薦公衆号:上海發布、上海醫保、上海醫保服務
2.推薦網站:上海市醫療保障局官網:https://ybj.sh.gov.cn
上海市政府“一網通辦”:https://zwdt.sh.gov.cn
3.相關咨詢電話:醫保咨詢服務熱線:12393(醫保政策與經辦服務);
市民服務熱線:12345(社會保障卡業務)